哈爾濱施工升降機安全操作規程:
1 施工升降機司經專門安全技術培訓,考核合格后,持證上崗。嚴禁酒后作業。
2 司機熟悉所操作升降機的性能、構造、保養、維修知識,按規定及時填寫機械履歷書和規定的報表。
3 施工升降機周圍5米范圍內,不得堆放易燃、易爆物品及其他雜物,不得在此范圍內,挖溝、坑、槽。升降機的地面進出口應設置防護棚。
4 吊籠維修時,如果拆下零部件后,吊籠的重量低于對重時,將吊籠臨時固定在導軌架上。
5 嚴禁利用施工升降機的導軌架、橫豎支撐牽拉纜繩、標語和其他與升降機無關的物品。
6 同一現場施工的塔式起重機或其他起重機械應距離施工升降機5米以上,并應有可靠的防撞措施。
7 施工升降機安裝完畢后經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。